外婆留給我一座湖畔莊園,三百畝花田,七棟客房。
還有一間她親手替我搭的玻璃花房。
我學植物繪畫,便請資助多年的學長做經理。
他把莊園辦成婚禮勝地,年入八位數。
這些年,我隻在花季回來畫畫。
直到學長訂婚,他未婚妻看中了我的花房。
我趕到時,工人正在往外搬外婆留下的蘭花。
她踩著花盆碎片,指揮人拆掉我的畫架。
“這裏要改成我們婚禮的香檳塔,你那些破爛,趕緊清走。”
我攔住工人,她便打開直播。
“大家評評理,哥哥養出來的白眼狼,連結婚都不肯讓個地方。”
學長拉著我的手歎氣。
“你總不能一輩子躲在這裏畫畫。”
“租金以後不給了,逼自己一把,出去掙錢。”
隨後,他拿出提前準備的退租協議,說要跟我的寄生生活劃清界限。
我隻問:“全部都退?”
他未婚妻搶著點頭:
“對,省得你以後糾纏。”
我簽字,拍照,交給律師。
我收起手機,微笑著看向還在直播鏡頭前得意的兩人:
“既然退租已經生效,那麼作為莊園唯一的產權所有人。”
“我命令你們半小時內帶著人滾出我的地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