媽媽去世後,我繼承了巴黎一條私人商業街。
十六棟曆史建築,從高級珠寶店到百年時裝屋,都是我的租客。
我不懂法語合同,便請媽媽資助過的學生葉挽霜替我管理。
她拿傭金和獎金,我拿租金,閑時去世界各地看展。
幾年後,媒體稱她為“掌握巴黎時尚命脈的華人女天王”。
她訂婚那天,邀請我參加品牌晚宴。
我戴著媽媽留下的古董綠寶石胸針赴約,卻被她未婚夫攔在紅毯外。
他讓助理替我摘掉胸針。
“今晚珠寶讚助有排他條款,你別給公司惹麻煩。”
我沒同意,他便當著記者的麵冷了臉。
“靠挽霜養著,還非要搶她風頭?”
葉挽霜把一份解除委托書遞給我。
“以後別再來參加這些活動,找份適合自己的工作。”
“租金也先停了,這是為你好。”
我確認沒有產權轉讓條款,簽了名字。
她隨即對記者宣布,這條街即將由他們夫妻共同執掌。
我沒有接話。
那些品牌的租約,簽的都是我的資產公司。
他們每年送來的聖誕賀卡,也一直寫著我的名字。
她或許忘了,替我保管鑰匙,不等於擁有這一整條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