兒子結婚那天,我淩晨三點起來殺豬,忙活了整整兩天,給他張羅了三十六桌酒席。
可敬改口茶的時候,他卻越過我,跪在了前夫和後媽跟前。
“我媽一天到晚逼我幹活,渾身都是豬腥味,哪像馮姨,給我買金表、買衣裳,從來舍不得罵我一句。”
“今天我結婚,以後再也不用看她臉色了!”
他拉著後媽的手,當著全村人的麵喊了一聲娘。
後媽感動得直抹眼淚,前夫得意地看著我,幾個許家長輩更是逼我給後媽磕頭認錯。
我沒哭,也沒鬧,隻是慢慢摘下圍裙。
“行,既然你認馮彩霞當媽,那從今天起,婚房讓她給你買,豬場讓她給你管。”
我從包裏拿出原本準備給兒子的房門鑰匙,又把那份沒簽字的豬場交接協議撕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