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歲被接回沈家那天,媽媽把一杯熱茶潑在我臉上。
“外麵女人生的野種,也配進這個門?”
哥哥冷笑,爸爸沒抬頭。
從此我知道,我是爸爸的私生女。
罰跪雪地、鎖進車庫,我都認了。
隻有姐姐沈知瑤會偷偷塞給我舊大衣,遞來藥膏。
我把她當成唯一的光,替她擋酒、背鍋,整整十年。
直到她訂婚前夜,我抱著親手做的相冊去送訂婚禮物,裏麵是我們十年的合照。
可剛走到露台,就聽見她在打電話:
“媽,放心,沈家大小姐的位子我坐穩了。”
“沈太太窩囊得很,爸一瞪眼,她連親閨女都不敢認,還得把你生的我當寶貝供著。”
“那丫頭還當自己是私生女,前年跑去你門口跪了一夜呢。”
“對她好?身邊總得有個使喚丫頭,給塊糖就搖尾巴。”
相冊掉在地上,我去撿,手抖得撿了三次。
原來那杯熱茶,是我親媽潑的。
她懷胎十月生下我,卻因爸爸一句話,就把我叫成野種。
爸爸知道,哥哥也知道。他們捧著小三的女兒,看我跪了十年。
我扶著牆,胃裏一陣陣犯惡心,吐得撕心裂肺。
回到小屋,我把照片一張張丟進鐵桶,點了火。
火光裏,她永遠站在中間,我永遠在角落替她拎包。
十年的念想,燒起來不過一根火柴的工夫。
這個家,這些人,從今夜起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