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沒良心、沒骨氣,還見錢眼開。
但我最大的優點是演技好。
被宋家認回那天,宋夫人遞給我一張不限額副卡。
我當場撲進她懷裏,哭得一抽一抽。
“媽媽,我終於找到你了。”
宋家人都紅了眼,以為血濃於水。
但其實我隻是為了宋家每月給我的五十萬。
養母為了供我讀書,抵押了早餐鋪,還欠著四十萬手術費。
為了多留一陣拿點錢,我把全家哄得很好。
爸爸胃疼,我每天給他送飯。
哥哥應酬喝醉,我半夜去接。
媽媽失眠,我陪她坐到天亮。
他們摸著我的頭說:
“親生的就是不一樣。”
直到假千金從國外回來。
她哭了五分鐘,我的房間、股份和生日宴便都成了她的。
他們勸我:
“明珠失去了親生父母,你要讓著她。”
我都答應了。
可後來她剪碎養母寄來的棉襖,拿去給狗墊窩。
口袋裏,還藏著養母給我縫的平安符。
我翻遍垃圾桶,隻找到半個“安”字。
哥哥卻擋在她麵前:
“她又不知道。”
宋夫人也皺眉:
“一件破衣服,別傷了姐妹感情。”
當晚,他們連答應給養母的手術名額,也送給了宋明珠的親生母親。
所有人都以為我會崩潰。
我卻回房清點完賬戶,給養母打了一個電話。
“媽,明天多和一盆麵。”
“你女兒要回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