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兒三歲的生日宴上,妻子突然指著她罵野種。
我攥緊女兒的手,聲音都在抖:
“盛南嘉,你是不是喝多了?”
盛南嘉沒接話,微微抬頭,一個男人正從二樓的旋轉樓梯緩緩走下。
還牽著一個比我女兒還大兩歲的男孩。
是蕭嶼白,盛南嘉五年前帶著私生子回來的白月光。
他嘴角勾起一抹譏諷的笑,站到盛南嘉身邊,語氣殘忍:
“她當然不是南嘉的種,畢竟南嘉可一次都沒碰過你。”
“誰能想到你一個替身為了上位,還去外麵帶回來個孩子。”
盛南嘉溫柔地摸了摸男孩的頭,又在蕭嶼白臉頰落下一吻。
轉頭看向我時,眼裏卻隻剩下厭惡:
“結婚證是假的,民政局不會有任何記錄。”
“現在帶著你自己在外麵養的種滾,我不會追究。”
鬧劇發展到現在,全場卻沒有一個人露出意外的表情。
話音落下,賓客們紛紛拿出包裝精美的禮盒,走向蕭嶼白和他的孩子。
原來,這出戲就隻有我一個人沒拿到劇本。
我想到昨晚剛擬好的離婚協議書,扯了下嘴角。
早知道是假結婚,我都不用費這功夫!
女兒晃了晃我的手,眼睛亮亮的。
“爸爸,現在我們可以去找媽媽了嗎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