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姑酒駕撞死人那晚,開的是我的車。
上一世,大年三十她來借車,說去鎮上接小叔回來吃年夜飯。
我聞到她一身酒氣,說不行。
我媽把我拉進廚房:
"你二姑就這點麵子,當著那麼多人駁她,她下不來台。"
二姑父也幫腔:
"就幾公裏路,出什麼事,你實在擔心,我們等會兒叫個代駕。"
我執意不給,我爸給了我一巴掌後把鑰匙給了二姑。
四十分鐘後,交警來電話了。
二姑肇事逃了,車在我名下,我成了第一嫌疑人。
死者家屬告上法庭,我賠了九十多萬,還判了刑。
出來後沒工作沒家,前夫再婚,兒子改了姓。
我死在出租屋裏,三天後房東才聞到味道。
再睜眼,年夜飯桌上,二姑又紅著臉伸手。
"侄女,鑰匙借姑用用,去接你小叔。"
我說不行,卻直接把車鑰匙擺在桌上,轉身說我去上個廁所,
到了門口,我撥通了電話:
"警察同誌,我的車被偷了,我要報警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