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確診骨癌後,爸媽從福利院領回一個配型成功的女孩。
女孩沒有提過分的要求,隻說想感受一下有家人的日子。
媽媽紅著眼眶把她摟進懷裏,哥哥拍著胸脯保證:
“放心,這就是你的家。”
我也跟著點頭,覺得善良的人值得被善待。
可手術前一天,主治醫生卻告訴我家屬要求推遲兩周。
女孩怯生生地遞給我一張遺願清單。
“姐姐,爸爸媽媽說想幫我在術前把遺憾都補上。”
看海,放煙花,拍一次全家福。
我看著十條小小的心願眼眶發酸,笑著同意了。
可一周後,十條變成三十條。
一個月後,三十條變成七十條。
清單標題也被哥哥用黑筆改成了“許願清單”。
第六次手術被取消時,我的頭發已經掉光了。
第八次被取消時,我終於忍不住開口:
“再不做手術,我真的會死。”
哥哥一把將女孩擋在身後,爸爸直接給我辦了出院手續。
媽媽指著我的鼻子:
“你的病情都控製住了,還要把她逼上手術台嗎!”
我看著他們一家四口同仇敵愾的樣子,想活下去的執念突然散了。
無所謂了。
反正醫生說,我的時間隻剩下最後七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