暑假我們四個人合租了一套海邊民宿。
入住第一天,男友薑嶼就把朝海的主臥讓給了閨蜜程星晚。
竹馬周也打哈哈拽住我還想爭辯的我:
“隔壁涼快,讓給她算了”。
第三天出海浮潛,教練說有人得留在船上看東西。
程星晚怕曬,薑嶼立刻看向我:
"你水性一般,留下正好。"
周也跟著拿走我的救生衣:
“聽話,太陽毒,哥回來給你帶貝殼。
回程時他們笑著翻照片,海底合影裏他們三人親密比心,沒人想起缺了我。
第六天我高燒找藥,路過程星晚門外,聽見她和薑嶼撒嬌:
"每次親熱都要麻煩周也把她支開,你到底什麼時候跟她說?"
薑嶼沉默了很久:
"之前不是說好了嗎?我們就保持這樣的關係。"
"反正每次要緊的時刻,她都不在場。"
程星晚賭氣不理他,他卻耐心哄了許久。
大學四年,無數次周也突然拽我去買單、拿外賣、挪車,
我視作依靠的竹馬,卻四年如一日地在替我男友放風。
海浪一遍遍拍上岸,又一遍遍退回去。
我終於聽懂了潮水的意思,
該走的人,不必等天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