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從三千年起就在掌管皇家庫藏。
商王的青銅鼎、秦皇的傳國璽、唐宮的夜明珠,最後經手的人都是我。
最後一個王朝滅亡後,我嫌給滿庫寶物擦灰太累。
便借出大半私藏,讓一個古玩行的小雜役開了博物館。
他每月送來八成門票收入,彙報又新增多少賞寶的看客。
他的子孫三代皆子承父業,這一代尤其能幹,
讓全世界的人排隊來看我的寶貝。
直到那天,館長的女友為買一副外國名畫,竟要將三件重寶拍賣湊錢。
我攔下裝箱的人:“這些東西,我沒說要賣。”
她晃了晃手裏的登記冊,笑得輕慢:
“從你簽下捐贈書那天起,它們法律上就是博物館的財產。”
“我們是賣是換,都跟你沒關係,懂嗎?”
館長也走了過來:
“這些年,你什麼都沒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