弟弟是爸媽收養的。
他偷偷去見親生母親那天,求我替他瞞住爸媽。
“姐姐,求求你,我不跟她走,我隻是想問問,她當年為什麼不要我了。”
“問清楚我就回來,我繼續給你當小跟班!”
我心軟,答應了。
爸媽打電話回來時,我撒謊說他去了同學家。
可弟弟再也沒有回家。
爸媽不信,找了他整整十年。
十年後,警方搗毀一個專門冒充親人、誘騙未成年人的團夥,在一本發黴的賬冊上找到了弟弟的名字。
賬冊後麵隻有一行字。
不聽話,轉運途中處理。
原來他失蹤的第一晚,就已經死了。
爸爸看完卷宗後突發腦梗,再也沒有醒來。
媽媽抱著弟弟小時候穿過的毛衣,吞下了整瓶安眠藥。
再睜眼,我回到了二十二年前。
十一歲的弟弟背著書包站在門口,手裏攥著一張去臨市的車票。
他小聲求我:
“姐,別告訴爸媽。”
“我見完她就回來。”
我撲過去,搶過車票,撕得粉碎。
“薑硯,你哪裏都不許去。”<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