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六歲那年,爸媽把我丟在姑姑家寄宿,說去外地打工掙錢。
我以為他們是沒辦法。
父親說,出租屋又潮又擠,連張多餘的床都沒有。
母親說,工廠管得嚴,小孩去了沒人照顧,隻會跟著受罪。
於是我在姑姑家住了十二年。
睡過陽台,睡過雜物間,吃過表弟剩下的飯,也學會了在姑姑罵我“拖油瓶”時低頭洗碗。
高考完那天,我拿著攢了很久的車票,偷偷去了他們所在的城市。
我想告訴他們,我高考考了714分。
可我站在小區門口等到天黑,終於看見爸媽從一輛車上下來。
母親挽著父親,妝容精致。
他們身邊還跟著一個穿私立校服的小男孩,抱著我媽的胳膊撒嬌:
“媽媽,今晚我想吃你做的糖醋排骨。”
我站在路燈下,忽然想起自己十八歲生日那天.
姑姑把一碗冷掉的剩飯推給我,說:“你爸媽都不要你,還挑什麼?”
手機裏那張714分的截圖,突然沒了發出去的必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