霍沈兩家鬥了二十年,祠堂裏供著彼此的血債。
我卻背著全家,和霍家少帥霍錚偷偷好了三年。
他翻牆給我送糖炒栗子,我在教堂告解室給他寫情書。
他說等仗打完,就抬八抬大轎去沈家挨槍子。
後來,商會白會長的千金白曼卿回國了。
那是霍錚的青梅,當年她出國,他追著輪船跑了半條碼頭。
白家放話,誰娶白曼卿,三百萬軍餉做陪嫁。
霍督軍當天就上門提了親。
霍錚翻牆來找我,煙抽了半包。
“逢場作戲,等我。”
訂婚宴那天,霍督軍特意給我爹下了帖子。
白曼卿當著滿堂賓客,拆開一遝信。
“沈小姐的情書,比戲文還酸呢。”
那遝信,我隻給過霍錚一個人。
她一封封念,我爹的臉一寸寸青下去。
有人起哄。
“少帥,沈家女兒倒貼你三年,動沒動過心?”
霍錚晃著酒杯,看都沒看我。
“沈家的種,玩玩罷了。”
我爹一巴掌把我扇倒在地,當場要登報斷絕父女關係。
白曼卿把最後一封信丟進炭盆。
“他的白月光是我,你不過是個解悶的替身。”
滿堂哄笑裏,我捂著臉,隻覺得可惜。
這張臉再像,也終究不是被他親爹沉進江裏的那個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