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林家最會拿命換前程的庶女。
七歲那年,祖母病重,需用活鷹膽入藥。
嫡姐怕疼,嫡兄怕險。
隻有我割開手臂,以血肉為餌,忍著鷹爪撕開肩背,將它誘入籠中。
十二歲,嫡兄冬獵墜溝。
我刺死坐騎,剖開溫熱的馬腹,將凍僵的他塞進去,自己脫下棉衣,在風雪中守了一夜。
嫡兄平安無事,我的左手卻落下舊疾。
父親誇我舍命護兄,祖母說我是家中最有用的女兒。
我以為,隻要夠狠、夠聽話,他們總會給我留條活路。
可十六歲那年,父親卻收下五百兩聘銀,要我嫁給年過花甲、死過三任妻子的周員外做填房。
出嫁前夜,我親手做了頓團圓飯。
祖母愛吃的野菌,父親珍藏的梨花白裏,都添了夾竹桃。
第二日,林家滿門暴斃。
我燒掉族譜,埋了自己的衣裳,換上嫡姐的月白長裙,成了林家唯一幸存的嫡女。
鎮北侯謝臨淵奉命查案。
他憐我孤苦,對我一見鐘情,將我接入侯府。
還親自求來賜婚聖旨,向全京城宣布要成為我的靠山。
可大婚前七日,他從北境帶回一個姑娘。
她的父兄為救他戰死,他便以陪忠烈遺孤守孝為由,推遲婚期。
滿京城都等我爭風吃醋,我卻照舊趕製嫁衣,戴上侯府送來的赤金鳳釵。
這世上,有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