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閻王助理,卻在人間鬼屋當NPC。
因為判亡魂善惡總出錯,功德有缺,投不了人胎。
於是罰來站場子觀人間冷暖。
別人四個時辰換班,我兩班倒,還要被遊客潑水、薅頭發、喊退票。
閻王每季來信,說我超度流程違規,再扣三百功德。
一個月隻發三十枚冥幣,管一頓冷香灰。
我又累又不敢喊冤,畢竟業務差,怪誰。
和我一同淹死的閨蜜,上個月卻功德大圓滿,直接位列仙班。
直到巡查使者翻開我的卷宗,將其甩在地上:
“你審判了三千個亡魂,無一合格!”
我拿出來一看,整個人都呆住了。
第一個亡魂,備注是驚天大盜,我判他下輩子雙手盡廢。
可細則描述此人生前隻是偷了個西瓜。
第一千個,備注是采花賊,我判他穿越古代當太監。
細則描述裏此人生前竟是開花店的。
最後一個,備注裏寫他殺生過萬,我直接將他判入十八層地獄。
而細則裏他生前不過是踩死一窩螞蟻。
我兩眼發黑,手裏的招魂幡“啪嗒”一聲掉在地上。
我從未見過這卷宗,判案時隻能看到亡魂頭頂的備注。
可關鍵是。
這備注不是我寫的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