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滬上名媛圈的標杆。
三月巴黎看秀,五月沙田賽馬,十月飛勃艮第,親手剪下當季第一串黑皮諾。
蘇富比的槌子,向來要等我的裙擺落定才肯敲。
沈家太子爺沈興嶼天生不會低頭,卻把這輩子所有的破例,都隻給了我一人。
我隨口嫌一句外灘的燈晃眼,沈氏三棟樓的霓虹便為我熄了一整夜;
他的董事會可以等,百億的合同可以等,唯獨我的電話,從沒響過第二聲。
直到一個雨夜,他的車濺濕了一個穿著大號高跟鞋的灰姑娘。
她懷裏護著打工送的奶茶,抬眼時睫毛墜著雨珠,倔得恰到好處:
“不用賠,我不要有錢人的錢。”
後來,她出現在他的球場、他常去的舊書店、他捐建的美術館。
每次都剛好落難,每次都剛好拒絕。
他說她幹淨,像一張沒落過筆的宣紙。
為了陪她看一場學生畫展,他缺席了我的生日晚宴。
滿堂賓客舉著香檳交換眼色,就等我這個“惡毒女配”當場發瘋,撕了那張宣紙。
我隻是把腕上戴膩了的帕帕拉恰褪給身旁的侍應,換上一枚鴿血紅,對著水晶燈,看它燒出一簇冷焰。
灰姑娘的童話我也讀過,人家是水晶鞋剛好合腳,
她倒好,鞋大了兩碼,崴著腳也要往豪門裏衝。
小姑娘,學我可以,
學到我的人麵前,就該我來收學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