認親回家那年,我被迫和假千金開了美貌共享。
隻因她看見我同時繼承影帝父親的輪廓和影後母親的眉眼,自卑得要跳樓。
爸媽心疼壞了:“鄉下丫頭進娛樂圈也是丟人,這張臉給嬌嬌正好。”
後來,她頂著我的臉橫掃娛樂圈,成了“內娛神顏”。
出道一周年,爸媽替她簽下全球美妝代言。
沈嬌嬌更當眾承諾:發布會全程8K無濾鏡直播,若現場容貌與宣傳照有半點不同,沈氏賠償百億。
爸媽毫不猶豫,讓整個集團做了擔保。
可共享一旦關閉,她就會立刻變回原來的模樣。
這份合同,等於逼我一輩子不能收回自己的臉。
上一世,我寧願賠掉三億解約金,也叫停了發布會。
沈嬌嬌失去一戰成名的機會,爬上天台逼我恢複合同,卻失足摔死。
爸媽認定是我嫉妒她,親手把我推下高樓。
再睜眼,我回到簽約那天。
她挽著我媽,笑得甜美:
“姐姐,直播那天可別掉鏈子。”
我看著沈氏蓋下的公章,也笑了。
“放心,這次,我一定讓全世界看清你的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