顧承嶠有嚴重的騎士病。
戀愛第一年,我隨口提起房東催租,他次日便送來一套江景房。
我不肯收,他卻哭著抱住我:
“薑寧,你花我的錢,我才能感覺自己被需要。”
從那以後,他送來的珠寶、跑車和副卡,我照單全收。
他的朋友都罵我是撈女。
我從不解釋。
因為每次替我付完賬,顧承嶠都開心得像個孩子。
直到領證前夕,他的心理師青梅突然回國,主動為我們做婚前心理谘詢。
結束後,她篤定地告訴顧承嶠:
“真正相愛的情侶,不會靠金錢維係感情。”
“她分明是在利用你的心理弱點,故意索取錢財。”
我看向顧承嶠,他卻避開我的目光。
“念念說,隻要你願意退回這些年我送的東西,就能證明你愛的是我,不是我的錢。”
原來,三年感情竟抵不過一紙分析。
我點頭答應。
該賣的賣,該退的退,連他贈送的股份也一並折現。
當晚,五千萬,一分不少打進他的賬戶。
隨後用僅剩的兩千八百塊,買了張淩晨五點飛巴黎的機票。
他要求僅退款。
卻忘了,我也有權把他從人生中徹底拉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