辦認親宴那天,豪門親生爸媽和鄉下養父母哭著抱住我。
“以後你就有兩個家,雙份的愛,多幸福啊。”
我真的相信了。
豪門爸爸帶我坐遊艇,媽媽親自為我下廚,哥哥連夜補上十八份生日禮物。
直到一周後,爸媽拿出三十萬欠條。
“你雖然是親生女兒,但我們還是對養在身邊十八年的夏暖暖感情深。”
“一家人也要明算賬,這筆錢你慢慢還吧。”
於是,我白天進廠打工,晚上兼職跑外賣,一點點把欠款還上。
還清那天,我拖著疲憊的身體回鄉下養父母家。
他們打開門,看見我時紅了眼。
“回來就好,這裏永遠是你的家。”
我以為,自己終於不欠誰的。
睡前,養母卻拿著一本厚厚的養育賬單將我叫醒。
“我們養了你十八年,終究不是你的親生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