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撈女最忌諱不主動,偏偏我是個回避型。
當年閨蜜放過我一次鴿子,我沒吵,隻是躲著三個月沒理她。
最後她賠了三萬,寫了三千字道歉信,我才回了個“嗯”。
嫁給京圈太子爺三年,我從不查崗、不鬧脾氣,也不主動要禮物。
他夜不歸宿,我關機睡覺。
他忘記紀念日,我退掉餐廳,淨賺八千押金。
太子爺以為我懂事,覺得愧對我,一心虛就打錢。
三年下來,我靠“不聞不問”攢夠了退休金。
直到我發現,他新招的秘書就是高中把我鎖在廁所一整晚的人。
我第一次主動開口向他提要求:
“能不能,別讓她待在你身邊?”
他頭都沒抬:“你一向懂事,別為這點小事鬧。”
我點點頭,再沒提過。
生日當天,我托閨蜜賣掉他送的全部珠寶,飛去了國外。
他拎著蛋糕找不到人,打給我閨蜜,語氣篤定:
“讓她別躲了,她離不開我,鬧兩天就回來了。”
閨蜜歎氣:“她確實不鬧。”
“當年我放她鴿子,賠了三萬才哄回來。”
太子爺聲音發緊:“那我該賠多少?”
閨蜜看了眼剛到賬的珠寶尾款。
“你不用賠。”
“她錢已經撈夠了,這輩子都不會再聯係你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