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三年前,一場意外讓兩家抱錯了孩子。
親生父母找到我時,我正在菜市場幫養母賣鹵味。
聞母紅著眼說想補回這些年,我便答應去聞家住一陣,也讓養父母別惦記。
住進去沒幾天,聞父便給我排滿管理和禮儀課,連穿衣說話都有人糾正。
我上完課出來,聞念剛帶著一身酒氣從遊艇派對回來。
聞父沒責怪,隻叮囑司機下次早點接她。
我隨口問:“她不用學這些嗎?”
聞母替她脫下外套:“念念從小自在慣了,如今又剛知道身世,我們哪忍心逼她?你以後要接觸家裏的生意,多學些也是為你好。”
說完,她讓人給聞念煮醒酒湯,又催我別誤了下一節課。
那晚養母問我什麼時候回家,我想了想,第一次給了準話:
“下周三。”
來之前,我還擔心兩個家都舍不得我,往後該顧哪一邊。
現在倒不用為難了。
我還是更喜歡不燒心的那個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