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十年,所有人都說我是顧懷川養在金絲籠裏的嬌太太。
我也曾這麼以為。
不用上班,不用擠地鐵,衣帽間的包按顏色擺,下午茶隻喝空運來的玫瑰茶。
我以為他愛我,所以願意把我寵成一個離不開他的女人。
直到他初戀回國,成了他律所的新合夥人。
那天晚上,我剛敷完麵膜下樓,就看見她坐在我家客廳。
白襯衫,細高跟,手邊放著一份離婚清單。
顧懷川把鋼筆推到我麵前,語氣平靜:
“簽了吧,房子車子歸我,給你二十萬,夠你重新開始。”
他初戀輕輕一笑:
“薑小姐,被人養了十年,也該知足。”
我看著他們一唱一和,忽然笑了。
愛他時,我願意當他的嬌太太。
可不愛了,他們最好記住。
我不是離了男人就活不下去。
我是太久沒親自下場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