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這個人沒什麼脾氣。
唯一的毛病,是同一件事隻原諒九次。
小時候我爸忘記接我,我數到第十次,就坐上了媽媽初戀的車。
閨蜜拿我東西不還,我數到第十次,我倆就成了敵蜜。
後來她成為了我老公賀景川的秘書。
他拒絕換掉秘書那天,我也在床頭放了一隻玻璃瓶。
每失約一次,我就往裏麵放一顆白珠子。
第一顆,是他忘了領證紀念日。
第三顆,是他答應陪我搬家,卻去給她過生日。
第六顆,是我發燒,他讓司機送我去醫院,自己陪她見客戶。
放到第九顆時,賀景川看見了。
他捏著瓶子笑我幼稚。
“你舍得跟我計較?”
我也笑。
“不舍得。”
所以第十次,我特意提醒了他。
結婚七周年,賀景川答應十一點前回來。
十一點半,林晚棠發來一張照片。
賀景川抱著她的貓坐在寵物醫院,身上還穿著我替他熨好的襯衫。
緊接著,她又發來一段語音。
“今天是你們的結婚紀念日。再不回去,她床頭那隻瓶子,就該滿了。”
賀景川笑了一聲。
“滿了又怎麼樣?”
“你跟她鬥了這麼多年,應該比誰都清楚。她輸得起別的,就是輸不起我。”
語音裏靜了兩秒。
林晚棠幹笑了一聲。
“是嗎?”
我也笑了。
清脆一響。
我摘下戒指,和十顆珠子一起裝進信封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