祖母曾說我們洛神血脈的女子,必須在二十歲冬至那天由親友放出盞引水燈。
燈火照亮命格,才算徹底褪去凡胎,成為洛神。
若無人引燈,七日後我的身軀會化作洛河之水,從此無悲無喜,隨波逐流。
為了留下,我提前一個月把燈籠交給了男友和弟弟。
"這燈是我的命,冬至日落前,求你們一定要點燃。"
他們把胸脯拍得震天響,承諾絕不含糊。
可冬至那天,大雪紛飛,我站在冰冷的河畔,等到了天黑也沒有一盞燈亮起。
打開手機,卻看到弟弟更新了動態。
他們正陪著先天視弱的養妹,在天台放燈。
妹妹捧著寫滿我生辰的引水燈,笑得明媚:
"聽說這燈能祈福明目,我好像真的看清雪花了。"
我僵著手撥通電話,男友不以為意的聲音傳來:
"什麼化成水,物理學裏隻有固液氣三態轉化,你能不能別這麼幼稚?"
"若若眼睛不好,用你的燈給她許個願怎麼了?你又沒瞎。"
電話掛斷,我低頭看向自己的指尖,血肉正一滴滴化作透明的水珠砸進雪地裏。
既然人間無燈,那我就做回潺潺流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