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午,我剛把跟男友領的結婚證發網上炫耀。
下午,網友就指出我的結婚證是假的。
我攥著紅本趕去民政局,
卻正撞見他牽著妹妹走出登記室。
妹妹舉著兩本結婚證,笑得甜蜜。
“姐姐知道了,會不會來鬧?”
他低頭親了親她。
“證都領了,她憑什麼鬧?”
我媽替妹妹整理領口。
“總算等到你畢業了,媽也不用再陪她演了。”
哥哥笑著接話:
“她那邊我去勸,當了三年闊太太,也該知足了。”
連說過會護我一輩子的竹馬,都得意地晃了晃手機。
“假證還是我找人做的,她當時感動得直哭。”
我站在門外,忽然覺得那本紅證燙得厲害。
三年來,我上班替他還債,下班照顧他癱瘓的母親.
陪他從一無所有熬到月入千萬。
到頭來是當了三年闊太太,該知足了?
手機響起,他發來消息:
“老婆,今晚加班,生日不用過了。”
我擦掉眼淚,沒有回複。
轉身撥通了律師的電話。
“我要起訴離婚,順便追回這三年的全部支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