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死後的第六百八十四天,回到了臨江鎮。
兩年前客輪失事,所有人都以為我葬身江底。
丈夫找了我三個月,母親哭壞一隻眼,七歲的女兒從此不肯坐船。
其實我被漁民救起,重傷失憶,最近才想起一切。
可我推開家門,卻見女兒依偎在另一個女人懷裏,叫她媽媽。
丈夫抱著我痛哭,轉身卻鎖上院門,不敢讓人知道我還活著。
我的賠償金給父親做了手術、給弟弟買了婚房,剩下的盤了修車鋪。
七天後,丈夫就要和那個女人結婚。
父母勸我別恢複身份,托人辦好假證,買了七天後離開的車票。
母親含淚收拾行李,父親叮囑我報平安,弟弟催問證件,丈夫守在門外問我何時走。
他們都說舍不得我,卻六天不許我踏出房門,仿佛我活著,隻會毀掉他們的新生活。
第六天,他們照常去江邊祭奠我。
女兒把白菊放在遺像前,小聲說:
“媽媽,你放心吧,我們現在過得很好。”
隔著一條街,我終於明白,他們需要的隻是一個死去的我。
當晚,丈夫把車票塞進我手裏。
沒人問我為何瘦成一把骨頭,也沒人看見我袖口下的針孔。
離院前,醫生說事故毀了我的心肺,即使治療,我也隻剩七天。
護士問要不要通知家屬,我搖了搖頭。
我千辛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