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這輩子,從不欠人。
七歲在孤兒院,富商最終挑走新來的男孩。
臨走前,他給我買了三身新衣裳,說是毀約的補償,
我沒推拒掉,之後每天都去撿廢品,
半年後,我終於攢夠了抵扣衣服的錢。
他攥著那筆錢時,手抖了一下:
“我是自願給的,你卻非要還清,這不累嗎?”
是累的,可我搖了搖頭:
“我不能拿您的辛苦,讓自己過得舒服。”
所以被親生父母認回豪門後,我以為有了親人就不會再欠更多的債。
可為了阻止假千金傷害我,爸爸被她撞斷了一條腿,
哥哥為給我股權補償時,被對家做局逼到破產。
他們都說,不怪我。
可要不是我回來,他們原本過得好好的。
我放棄了學業,白天進廠,晚上送餐。
仍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