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遠考公第五年,他媽終於鬆口,同意我們結婚。
那年我二十八歲,離開研究生宿舍後,已經替兩個人付了好幾年的房租。
第五次國考結束,他說自己發揮得特別好,連回老家談婚事的日子都主動定了。
他媽做了一桌菜,吃飯時一直給我夾魚。
“彩禮就免了,婚房也不用急著買,你們願意租著住就租,我們絕不幹涉。”
我沒提過要多少彩禮,也知道兩個人眼下買不起房。
可這是他們頭一回認真問我,打算什麼時候領證。
我以為終於等到了。
直到他媽又說:“等小遠真進了體製,你這個工作也可以辭了,家裏總得有人負責生活。”
我停下筷子,看了看周遠。
他說他媽隻是隨口一說,讓我先吃飯。
我卻吃不下去了。
“阿姨,您的意思是,我現在上班供他考試,等他有工作了,再辭職照顧他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