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媽是十裏八鄉出了名的“好媽媽”。
讓我大雪天穿破單衣時,她心疼的直抹眼淚。
逼我退學去海鮮市場打工時,她恨不得替我去。
重陽節家宴上,她在滿桌長輩麵前再次紅了眼,大聲感慨婚姻對女人的剝削。
“所以我絕不讓女兒受委屈,昨天掏空了我十五萬養老金,給她買了一百克的黃金項鏈。”
“女孩子必須有壓箱底的行頭,以後結婚才不被婆家看輕。”
“可惜,她不肯戴,可能是嫌款式老土。”
話音剛落,姑媽當即拍桌子站起,指著我的鼻子破口大罵。
“你媽連件一百塊的羽絨服都舍不得買,你居然好意思拿她100克的金項鏈?”
所有親戚瞬間圍攏過來,七嘴八舌的批判我貪婪不孝,逼我當場交出東西。
可我攤開因為殺魚而裂滿血口的雙手,上麵除了老繭什麼都沒有。
那條所謂一百克的黃金項鏈,隻存在於我媽的嘴裏。
我深吸一口氣,沒有理會親戚的推搡,反手撥通了報警電話。
“警察同誌,我價值十五萬的黃金項鏈在家宴上被偷,現場所有人都有重大作案嫌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