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媽年輕時白手起家,在江浙盤下十一座茶山。
她走那年我才六歲,遺囑隻有一句:
“山留給囡囡,管事的人你們自己挑。”
舅舅怕我吃虧,帶來得意門生韓敘替我管茶莊。
韓敘有本事,把毛尖做成全國金獎品牌。
而我隻在每年春天回山半月,曬太陽、喝新茶、數蝴蝶。
直到韓敘結婚,娶了個留學回來的女孩。
婚禮當天,她鎖了我的老宅:
“老宅做展廳,你自己租房子。”
接著,她用我的名義注冊公司,法人寫韓敘。
昨天傍晚,她竟當著眾說:
“小妹妹,你也老大不小了,該學著自己過日子了。”
“分紅停了,以後每月給你三千。學學理財,不要大手大腳花錢。”
韓敘端杯點頭:“阿筱也是為你好。”
我看著他們,覺得有意思。
每個月三千萬的分紅變成三千?
這十一座茶山的土地證,寫的可都是我的名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