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發八年的夫君要迎娶恩師的女兒,給我備了三樣東西。
一封和離書,三百畝養老田,還有一座離京四十裏的家廟。
當年恩師獲罪,沈知微隨家流放。
她與裴衡自幼相識,早已互許終身。
彼時裴衡重傷垂危,裴家娶我進門衝喜。
起初他待我疏離,我陪他養傷,替他撐起侯府。
後來他會在歸家時先來尋我,連出征前也要抱著我坐上許久。
他病中攥著我的手,說幸好娶了我。
如今恩師平反,沈知微回京,仍未婚配。
他卻說,不能再負她。
我答應和離,隻有一個要求:
“我不住家廟,我要搬去我城南買的宅子。”
他聽聞皺眉:
“你獨自住在外頭,我不放心。”
成婚八年,他總說不放心。
我第一次獨自回鄉,他追出二十裏替我送披風;
我病中喝不下藥,他便陪著我,一勺一勺地喂。
如今他要娶旁人,卻說不放心我。
我拒絕去家廟的第二日,城南宅子的門被封了。
第三日,掌管嫁妝的賬房告訴我,老爺吩咐過,夫人近日傷心,不能任她胡亂花錢。
第四日,婆母帶著兩名婆子來接我。
“你先住過去。等他的婚事辦完,外頭議論少了,自然放你回來。”
裴衡替我係好披風。
“有事便送信,我會去接你。”
後來,家廟失火。
看門婆子拿著鑰匙,跪在他麵前,一遍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