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母離婚時,為了兩套房爭得不可開交。
可法官問起患有白血病的弟弟歸誰,兩個人卻同時沉默了。
父親不耐煩地皺起眉。
“他本來就是收養的,還得了這個病,斷了我們家的香火。”
“我養了他十幾年,已經仁至義盡。”
母親也移開視線。
“我馬上要再婚了,帶個這麼大的男孩不方便。”
最後,他們竟一致提議,把弟弟交給還在上大二的我。
親戚們都勸我拒絕,說弟弟的治療費是個無底洞,遲早會拖垮我。
我卻主動放棄房產,隻要求父母永久放棄弟弟的監護權。
舍友笑我是扶弟魔,為了彰顯善良,連幾十萬家產都不要了。
父母生怕我反悔,當天便簽完協議。
他們不知道,弟弟根本不是無父無母的普通棄嬰。
一周前,我在網上看到一則懸賞千萬的尋親啟事。
照片中的豪門獨生子,腰間有一塊與弟弟一模一樣的心形胎記。
走出法院後,我撥通了那串號碼:
“沈先生,沈太太,我找到你們失蹤十六年的兒子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