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失明第四年,女友宋清歌又一次忘了接我下班。
她的理由是江慕白發燒了,三十七度五,她不放心。
三十七度五。
我當年為她擋住做實驗試管爆炸後飛過來的碎玻璃,在重症監護室躺了九天。
那九天她沒合過眼,護士說她簽手術同意書的時候手抖得握不住筆。
後來她跟所有人說:
他是為了救我才瞎的,我這輩子欠他的。
前兩年她還債還得很認真。
學會了做飯,把家裏所有棱角都包上軟墊,
甚至在每個抽屜上貼了盲文標簽。
第二年她收留了江慕白。
前男友的弟弟,二十歲,剛畢業,找不到工作。
她說他一個人在大城市太難了,幫一把。
幫著幫著,她開始用我的醫藥費帶他去麵試買名表。
我聽見她在電話裏跟朋友說:
“慕白年紀小不懂事,我不盯著不行。”
我坐在黑暗裏想,我二十三歲替你受傷的時候,也很年輕啊。
昨晚她沒回來,帶他去檢查了眼睛。
我問她,我的角膜匹配結果出了嗎。
她回:“忘了問了,下次吧。”
我點了點頭,在她轉身之際叫住了她:
“宋清歌,手術費我攢夠了。從今天起,你不欠我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