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小我就知道,我是媽媽再婚帶來的拖油瓶。
妹妹才是媽媽和繼父的親生女兒。
媽媽時常叮囑我。
“小昭,媽帶你改嫁不容易。你爸能給口飯吃就是天大的恩情,你得夾著尾巴做人,凡事讓著妹妹。”
為了這句恩情,我像個奴才一樣,在這個家活了二十年。
妹妹闖禍,我是跪下認錯的替罪羊。
妹妹生氣,我是出氣筒。
繼父說家裏供不起兩個大學生,我偷偷撕了錄取通知書進廠打工,工資全打給妹妹買名牌,讀藝術。
我不敢有一句怨言。
因為我是個拖油瓶,我怕我一鬧,媽在這個家就沒法做人。
直到上周,妹妹談了個門第很高的未婚夫。
飯桌上,繼父破天荒的給我倒了杯酒:
“男方嫌你學曆低丟人。你今晚就搬出去,對外說是遠房親戚,當報答我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