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君出征失蹤滿七年,妻子可向官府申報,注銷婚籍。
顧行舟七年前帥軍北上後,再無音信。
婆母病重,我替他奉養雙親;顧家欠下的債,我拿自己的嫁妝一點點填平。
所有人都勸我改嫁,隻有我堅信他還活著。
第八年冬,他帶著一個女人和一個三歲稚子歸來。
那女人,是他幼時被賣走的舊愛。
他們重逢於塞外,也在那裏有了孩子。
顧行舟看著那女子對我說:
“塞外苦寒,我夜夜夢魘,是她整夜唱歌安撫我。”
“她被賣走多年,也吃了許多苦。”
“我想先將當初許你的那場大婚給她,算作補償。你是正室,總該大度些。”
七年重擔,竟比不過幾句輕飄飄的歌聲。
我看著他理所當然的臉,咽下了所有質問,隻淡淡一笑:
“好,都依你。”
在他張燈結彩迎嬌嬌進門的那日,我拿到了官府開具的注銷婚籍文書。
顧行舟不知道,這七年裏,從敵國皇宮傳給我的密信從未斷過。
那個曾與我青梅竹馬、被迫歸國登基的敵國新帝,終於掃平了一切障礙。
七日後,他會以半壁江山為聘,接他的摯愛重續前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