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慶假期,我買了張自家航空公司的機票出遊,到了機場卻被告知已經被退票了。
我一愣:“誰申請的退票?退款呢?”
工作人員查了一下係統,語氣敷衍。
“顯示旅客自願退票,票款不退。”
我拿出手機:
“我沒有申請過。你們擅自取消我的機票,憑什麼不退款?”
爭執間,值班經理走了過來。
我以為終於來了個講規矩的,誰知她眼睛一翻,抱著手臂:
“這班飛機檢修,你重新買一張吧。”
“那退款呢?”
她把一張告示拍在櫃台上,輕蔑地看著我。
“不退,本公司擁有最終解釋權。”
我要求投訴,她反倒笑了。
“知道我下個月嫁給誰嗎?這家航空公司的董事長。”
我終於認真看了她一眼。
父親提過想再婚,說對方溫柔本分,約了周末讓我見見。
原來就是她。
見我不說話,她越發得意:
“別說三千八,就是三毛八你也拿不回去。”
航空公司是我一手做大的,這種損害公司的事情,我不會就這麼算了。
至於周末父親安排的見麵,看來也不能隻談婚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