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小寄人籬下,讓我學會了偽裝。
臉上笑得甜甜的,心裏想得毒毒的。
十五歲那年,叔叔要拿我爸媽四十萬的賠償金給堂哥買婚房。
堂哥考編政審那天,考察組的姐姐來家訪。
我捧著零錢罐走過去,眼淚汪汪道:
"姐姐,我爸媽的賠償金,夠不夠哥哥買房娶你呀?"
"不夠的話,這裏還有二十三塊。"
堂哥的名額當晚就作廢了。
高中班主任收受賄賂,把我保送的評分壓到倒數。
我轉頭在聯考上,考了零分。
校長來慰問我這個清北苗子,我哭得上氣不接下氣:
"校長,老師說我命賤,考上了也白搭......"
班主任第二天就被停了職。
後來我讀最好的大學,報最貴的名媛班,嫁最難搞的太子爺。
沈辭野為了娶我,被打斷兩根肋骨,裹著繃帶接我領證。
我以為這輩子不用再演了。
直到昨晚,我資助的女學生和他的合照被頂上熱搜第一。
"學長深夜送學妹回宿舍,依依惜別。"
我盯著女孩挽著他手臂的姿勢,太熟悉了。
當年我就是這麼靠上去的。
我笑了。
小姑娘,你的學費,可是我交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