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朝有規矩,貴女須在十六歲生辰受下結親男子親手雕刻的玉佩。
若女子滿二十歲仍未得玉,便由宗族收回婚書,另擇良婿。
我十六歲那年,陸懷瑾說玉佩尚未雕好。
再後來,他說邊關缺玉,尋不到合適的料子。
於是我一直等到了十九歲。
今年,陸懷瑾終於帶著一隻檀木匣進了府。
我以為多年等待終於有了結果,便親自到偏院尋他。
門沒有關嚴,裏頭傳出他母親的聲音。
“懷瑾,你當真要把這塊暖玉給蘇家姑娘?沈氏那邊怎麼辦?”
“她還有一年才到期限,先讓玉兒安心。”
“她自小就喜歡我,不會因為晚一年便鬧著離開。”
“可沈氏若發現你一直在騙她......”
“她發現了又能如何?”
“她父親與我父親早有約定,退親對她沒有好處。”
“與其讓她嫁個陌生人,不如留在我身邊。”
原來這些年,他不是沒有找到好玉,也不是來不及雕刻。
他隻是把我該得的東西,先給了另一個人。
我沒有推門,隻將母親早已備好的合婚庚帖交給管家,叫他送回陸府。
那隻空了十九年的玉匣,終於不必再等一塊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