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南女子嫁人前,要在二十一歲前得到一支送春簪。
心上人須從花神祠取下一朵新花,封進銀簪。
姑娘可等六年,六年未得,便收回婚書,自尋歸宿。
我與顧長安相識十年。
可他每年都提前送我一盒胭脂,哄我道:“明年一定。”
今年我穿著新裁的春衫,在花神祠外等到暮色四合,終於看見他從後門出來。
他手裏沒有簪子,身旁卻跟著他的表妹柳含煙。
柳含煙額間別著一支銀簪,簪頭封著最鮮亮的桃花。
她有些不安:
“長安哥哥,沈姐姐若是知道......”
“她不會知道,就算知道,也不過難過幾日。”
隨侍笑著問:
“公子為何不幹脆退了沈姑娘的婚約?”
顧長安頓了頓,道:
“她家世清白,性子又溫順,留著她做正妻最合適。”
“含煙不同,她嬌弱些,需要我多費心。”
我站在滿樹花影外,聽見自己的心一點點沉下去。
在他心裏,我適合做妻子,卻不值得被偏愛。
我摘下頭上那根舊木簪,放在花神祠門前。
暮春將盡,百花都在謝。
我也該從一場等不到的花期裏醒來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