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禮前二十一天,我陪未婚夫顧承洲和他的青梅去試婚紗。
店員量完尺寸,自然地把頭紗戴在了青梅頭上,又請顧承洲站到她身後,為她整理裙擺。
攝影師連按十幾次快門,笑著誇他們有夫妻相。
直到青梅指著坐在角落裏的我,笑得直不起腰:
“你們認錯啦,她才是新娘,我隻是伴娘。”
所有人連聲道歉。
顧承洲也笑了,卻沒有走到我身邊,隻低頭替她摘掉纏在耳環上的頭紗。
後來選請柬、試宴席、排婚禮座次,她又被認成了三次新娘。
顧承洲糾正了幾次?
一次。
還是在她主動解釋之後,他淡淡補了一句:“她們關係好,誰當新娘都一樣。”
試妝結束,工作人員把他們的雙人合照裝進銀色相框,遞到我手裏。
我看著照片上般配的兩個人,沒有再讓他們重拍。
當晚,我獨自去了民政局的自助服務大廳,撤回了我們的結婚登記預約。
顧承洲卻在婚禮群裏問我:
“明天記得帶青禾去試敬酒服,她隻聽你的。”
我退出群聊前,隻回複了一句:
“好,她喜歡什麼,就都給她吧。”
包括那個原本應該站在婚禮盡頭等我的男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