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五人小團體想去看演唱會。
我搶了五張門票。
可是演唱會當天。
閨蜜帶了個人。
“這是我同事小玉,她喜歡傑倫二十年了!”
“聽說我們有五張票,想讓我們勻一張給她。”
我哥無所謂地說:“正好初初嫌演唱會吵,可以把票讓出來。”
竹馬遞給我一瓶水。
“你不是想吃城北那家糖山楂沒時間嗎,今天去。”
閨蜜看著我:“初初搶票也很不容易,要不我們再想想別的辦法?”
我哥和竹馬立刻說:“演唱會馬上就要開始了,還能有什麼辦法。”
男友給我打了車:“搶票就是手機按幾下,有什麼不容易的。”
演唱會我不參加了。
他們的人生,我也該退出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