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所年會上,所有人都在誇林音。
“二十六歲的金牌律師,沈律真是慧眼識人。”
沈墨城端著酒杯笑,林音在台上發表獲獎感言。
沒人知道她念的那些辯護詞,每一個字都是我熬夜寫的。
我端著咖啡壺站在角落,有人拍拍我的肩:
“嫂子,八號桌的美式沒了,麻煩續一下。”
我笑了笑,轉身去續咖啡。
嫁給沈墨城第五年,我從聯合創始人變成了後勤大姐。
不是沒爭取過,而是每次提出都會被拒絕。
他的理由永遠體麵:
“咱倆是夫妻,你得帶頭避嫌。”
可給林音鋪路的時候,他從沒避過嫌。
直到那天林音輸掉案子,敗訴方持刀衝進律所,劫持了所有人。
警察談判爭取到釋放一名孕婦的名額。
沈墨城立刻指著林音說:
“先放她!她有幽閉恐懼症!”
“作為領導,我必須優先保護員工,不能徇私。”
我捂著肚子扯住他褲腳:“沈墨城,我在流血。”
他低頭看了我一眼,語氣很平靜:
“抱歉,我們要避嫌,不能因為懷孕了就讓你優先。”
看著林音走出門的那一刻,
我終於明白,所謂的避嫌,不過是他偏心的借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