給母親辦完葬禮後,我的遺產金額變成了負兩萬。
沒等我反應過來,我哥將一張《放棄遺產繼承協議》拍在我麵前。
“孟簡宜,你這半個月為了辦喪事,天天住在家裏。”
“這吃的、用的、住的,看在你是我妹妹的份上,我就算你兩萬好了。”
“至於咱媽留下的那些遺產,你一個外嫁女不能拿,把放棄書簽了吧。”
我直接氣笑了,轉頭看向坐在沙發上一言不發的父親。
“爸,您的親女兒回家奔喪,還要付房租啊?”
“還有,我媽的遺囑上寫得清清楚楚,遺產我們三人平分,怎麼我就不能拿了?”
我爸躲閃著我的目光,端起茶杯抿了一口,語氣敷衍:
“簡宜啊,你哥說得對。”
“你以後遲早要嫁人,拿了這些錢,那不是貼給外人了嗎?”
“家裏的財產本來就該全留給你哥,你就別跟他爭了。”
聞言,我氣笑了。
給母親操辦葬禮時,他們父子倆裝聾作啞,不處理也不出錢,全是我一力承擔。
如今到分錢的時候了,倒是要將我排除在外了。
拿起那份放棄書,我自己撕成兩半。
“你們好像忘了,媽媽生前聘請的獨立財務總監蘇嵐上周開會強調過,誰敢在遺產問題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