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媽最驕傲的事,就是把我養成了一個什麼都不會的廢物。
二十六歲了,她還每天打電話叫我起床。
我不會做飯,她騎電動車穿過半座城給我送湯。
我失業半年,她嘴上罵我沒出息,轉頭卻把工資卡塞進我枕頭底下。
她總說:
“你隻管沒心沒肺地活著,媽養得起你。”
後來,我真的沒了心。
車禍去世後,我的心臟被移植給一個十九歲的女孩。
死後第三年,我花光所有功德,換來一次入夢的機會。
那天正好是我媽六十歲生日。
我回到家,卻看見那個女孩住進了我的房間,穿著我媽為我織的紅毛衣,脖子上戴著外婆留給我的長命鎖。
蛋糕上寫著:
“祝媽媽和小滿永遠平安。”
女孩抱著我媽,小心翼翼地問:
“如果姐姐還活著,你是不是就不會認我了?”
我媽沉默片刻,替她擦掉嘴角的奶油。
“她從小任性,我為她操了一輩子的心。”
“你不一樣,你比她懂事,也知道心疼媽媽。”
隻要捏碎入夢符,我就能出現在她夢裏。
可最後,我把它丟進了蠟燭的火焰。
她為我辛苦了一輩子,如今終於有了一個懂事的女兒,我又何必回來添亂。
隻是那枚長命鎖上,原本刻著我的名字。
現在,已經被磨平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