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六歲那年,我在雪溝裏撿到一個男人。
他腦子壞了,不記得來處,也不會照顧自己。
我給他取名阿硯。
七年裏,他學會了砍柴、生火、替我梳頭。
也學會在每個下雪的早晨,把我的鞋焐熱了再叫我起床。
後來京城來人接他。
我才知道,他是失蹤多年的靖王。
太醫治好了他的舊傷。
他重新記起權勢、野心和未婚妻,也把山中七年當成了自己最不堪的汙點。
為了逼我離開,他帶兵回到我們住過的小院。
我種的花被馬蹄踏爛。
他睡過的木床,被侍衛劈碎扔進火裏。
最後,他將那件我縫了三個冬天的棉衣也扔了進去。
“本王從未愛過你。”
我衝進火裏搶出棉衣,雙手被燒得血肉模糊。
他卻抱起受了驚嚇的未婚妻,從我麵前離開。
那一刻,我終於不想等了。
我剪掉長發,帶著滿手傷疤遠走江南。
三個月後,他在宮變中撞傷頭顱。
再次醒來,他忘了自己是攝政王。
他隻記得山裏有一個妻子,還在等他回家。
他跋涉千裏找到我,懷裏緊緊抱著那件燒爛的棉衣。
“阿硯把家弄丟了。”
“娘子,你還能帶我回去嗎?”
我低頭看著再也不能彎曲的手指。
我們的家,早就被他親手燒光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