淩晨兩點,哥哥給我打來電話,說爸爸突發腦出血,正在縣醫院搶救。
醫生要求立刻交二十萬元手術費。
我連夜賣掉基金,又冒著暴雨開了四個小時的車趕回老家。
趕到醫院後,哥哥卻說爸爸已經被送回家了。
我推開家門,看見本該病危的爸爸正坐在餐桌前喝酒。
媽媽笑著把一份協議推到我麵前:
“你看,她手裏明明有錢,就是不肯給哥哥買房。”
所謂病危,隻是他們試探我能不能拿出二十萬元。
哥哥已經把我的轉賬拿去交了首付。
他們讓我別計較,說都是一家人。
可我沒有坐下。
我扶著門框,慢慢吐出一口血。
他們並不知道,來的路上我的車撞過護欄。
我怕耽誤爸爸搶救,沒有等救護車,拖著內傷獨自開完了最後六十公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