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八歲那年,我嫁給了一個傻子。
他不會寫自己的名字,卻偷偷練了三年,終於能在婚書上寫下我的名字。
他說,要寫得好看一些。
這樣下輩子也能找到我。
八年後,他恢複神智,重新做回尊貴的太子。
他做的第一件事,是撕掉那份婚書。
第二件事,是將我貶為侍妾,迎娶丞相之女。
大婚前,他命我親手布置東宮。
紅綢是我掛的,喜燭是我點的。
就連送給新太子妃的鳳冠,都是用我的嫁妝打造的。
我站在梯子上掛最後一盞燈時摔了下來。
右手被碎瓷割斷了筋,再也握不住筆。
蕭承璟隻讓人把地上的血擦幹淨。
“別誤了明日的吉時。”
那晚,我用左手寫下和離書,天亮前離開東宮。
他卻在拜堂時突然犯病。
滿堂賓客麵前,他扯下胸前的紅綢,瘋了一樣找我。
最後,他在我空掉的房間裏發現了那張被他撕碎的舊婚書。
那個連自己名字都不會寫的傻子,一片一片撿起來,哭著問所有人。
“我的妻子呢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