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娘是南疆唯一聖女。
南疆民俗,女子出嫁前。
須行七日燈祭。七夜長明燈,七夜心血澆。
期間凶險萬分,稍有不慎便是萬劫不複。
燈魂成,嫁入夫家,福祚綿長。
燈魂碎,命數盡虧,三年必亡。
我娘一顆心係於我爹,行燈祭,快大功告成之際,
我爹和我姨母合謀,碎了我娘的燈,姨母頂替了我娘聖女職位,
七夜燈魂,盡歸他一人。
我爹三年內入仕中舉,平步青雲,後成為內閣首輔權傾朝野。
我娘燈魂盡失,三年後油盡燈枯而死。
臨死前字字泣血:
“竊我燈魂,奪我姻緣,踏我屍骨,她也配做官夫人?”
三十年後,我因救駕之功成了皇後。
太子選妃名單送到禦前。
我在一眾秀女裏,看見了我姨母孫女放在頭名。
我輕輕掩唇一笑。
“要嫁我兒可以啊,那便看看首輔女兒能不能過了南疆燈禮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