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家有一杆傳了五代的金秤。
孩子滿月時放進秤盤,有多重,長輩便替他存多少金。
大弟六斤八兩,得了六根金條;小弟七斤二兩,名下多了一間鋪麵。
輪到我,祖母卻說女兒遲早外嫁,不必壞了規矩。
父親病逝後,是我守了十二年櫃台,才保住宋家三間商鋪。
可大弟成親,母親拿走我的嫁妝翻修祖宅;小弟闖禍,她又讓我替他填補虧空。
就連與我定親七年的顧懷安,也在成婚前改娶大弟媳的妹妹。
他說我最識大體,一定會成全。
母親轉頭便替我定下五十歲的當鋪掌櫃。
“年紀大才會疼人,你嫁過去,也能繼續幫襯弟弟。”
我看著婚書,忽然問:
“娘,當年那杆金秤,真的沒稱過我嗎?”
她驟然變了臉色。
原來我出生時足有八斤。
父親曾為我存下八根金條,還留了一間鋪子。
可母親說女兒命重,會壓住弟弟的福氣,便熔了我的金子,賣了我的鋪子,連生辰都替我改輕三兩。
成婚那日,我將婚書壓在金秤下,帶著宋家的總賬,獨自登上了離城的火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