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家裏的拜金女。
哥哥在工地辛苦幹活時,我買買買!
爸媽給一百塊錢零花錢,我能花到兩百。
旁人都覺得養了個無底洞。
隻要有我在,這個家永遠不可能致富。
我毫不在意。
隻因我其實是全城首富的女兒,被親生父母勒令必須在一年內花完一千萬的零花錢才能回去。
這個家裏的人摳摳搜搜過日子,我每拿出一萬塊錢,他們就以為我是偷人家、撿人家的,非要把錢送去警察局。
我始終認為是不可能回得去了。
直到哥哥在外被人坑,欠下巨額債務。
債主帶人找上門,麵目凶狠的威脅。
“你哥欠我們五十萬,連本帶利一共六十萬,今天一分不少必須不上,否則我們就把這裏砸了,把人拖走抵債!”
哥哥瑟瑟發抖,反駁道:“才半個月,利息漲到一萬